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安全運行技術規(guī)范(轉載)
2020-07-07 15:06:21 行業(yè)資訊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
安全運行技術規(guī)范
(部分內容公開版,建議以紙質版標準為準)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總體安全要求、用戶注冊與停止服務、平臺安全運行、信息安全保護、安全投訴與事件處置、應急管理及安全運行達標評價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的安全運行管理。
2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
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 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
3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1
私人小客車合乘carpool behavior順風車由合乘車主發(fā)布出行信息,出行線路相同、相近的人選擇乘坐合乘車主的小客車,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。
3.2
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carpool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company依法取得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《增值電信業(yè)務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等,依托平臺提供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的公司。簡稱平臺公司。
3.3
合乘車主carpool driver在平臺發(fā)布合乘信息,且通過平臺與乘客達成合乘意向,提供車輛的閑置座位并駕駛合乘車輛的個人。簡稱車主。
3.4
合乘乘客carpool passenger
在平臺發(fā)布合乘信息,選擇車主,且通過平臺與車主達成合乘意向,乘坐車主駕駛的小客車的個人。
簡稱乘客。
3.5
合乘用戶carpool users
車主和乘客的統(tǒng)稱。簡稱用戶。
4總體安全要求
4.1一般要求
4.1.1平臺公司應當遵守國家法律,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、網(wǎng)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、網(wǎng)絡交易管理要求等義務。
4.1.2平臺公司提供合乘信息撮合服務,應遵守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,制定合乘用戶注冊信息審核、合乘用戶評價、交易服務與管理、客戶投訴處理等規(guī)則。
4.1.3平臺公司應為合乘用戶提供安全、可靠的服務。
4.2安全管理機構與人員
4.2.1平臺公司應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,機構成員應當包括平臺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、產(chǎn)品技術等業(yè)務主要負責人,并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。
4.2.2安全管理機構職責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:
——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安全管理工作;
——決策中長期安全規(guī)劃和投入;
——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;
——開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;
——督導落地執(zhí)行情況。
4.2.3平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與經(jīng)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運行知識和管理能力,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明。
4.3安全管理制度
4.3.1平臺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,規(guī)范安全運行管理相關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:
——安全責任制度;
——安全績效管理制度;
——安全法律法規(guī)識別獲取落實制度;
——安全檢查管理制度;
——安全會議管理制度;
——安全教育制度;
——安全隱患排查制度;
——安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。
4.3.2平臺公司應依據(jù)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規(guī)范以及實際運行情況,至少每年開展1次制度適宜性、有效性、充分性的評審工作,并根據(jù)評審情況及時修訂安全管理制度。
4.3.3平臺公司應及時開展安全管理制度的宣傳和培訓工作。
4.3.4平臺公司應保留安全管理制度執(zhí)行及評審的記錄,保存時間不少于36個月。
5用戶注冊與停止服務
5.1車主注冊
5.1.1平臺公司應要求車主實名注冊,且至少符合以下條件:
——滿18周歲,且70周歲以內(含70周歲)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;
——已經(jīng)取得C2以上(含C2)駕駛證且駕駛證在有效期內;
——具有1年以上(含1年)駕齡;
——最近連續(xù)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;
——無暴力犯罪記錄,無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險駕駛犯罪記錄,無吸毒記錄,無飲酒后駕駛記錄。
5.1.2平臺公司應要求注冊車輛至少符合以下條件:
——符合GB 7258的要求,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(tài);
——登記在自然人名下,且使用性質為非營運(或營轉非);
——7座(含7座)及以下小客車;
——車輛使用年限15年以內(含15年)。
5.1.3平臺公司應要求車主注冊時進行如下操作:
a)提供手機號碼;
b)拍攝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、駕駛證照片;
c)進行人臉識別驗證;
d)拍攝上傳車輛行駛證照片;
e)拍攝上傳清晰的車輛照片;
f)提供車輛車系、顏色等信息。
5.2乘客注冊
5.2.1平臺公司應要求乘客實名注冊,且為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。
5.2.2平臺公司應要求乘客注冊時提供手機號碼及身份證號碼,并進行人臉識別驗證。
5.3信息審核
5.3.1平臺公司應通過合法可行的方式,審核用戶注冊信息的真實性。
5.3.2平臺公司無合法可行方式對用戶注冊信息進行實質審核時,應充分告知用戶相關要求,并要求用戶承諾提交的注冊信息真實、有效、完整。
5.3.3平臺公司應建立車主、車輛、乘客的電子或紙質檔案,自檔案產(chǎn)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36個月。
5.4停止服務
5.4.1平臺公司如發(fā)現(xiàn)用戶不符合用戶注冊條件時,應及時停止為其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。
5.4.2平臺公司應建立用戶評價體系,根據(jù)評價、投訴等信息進行綜合評估,對評估結果較差的用戶,平臺公司應停止為其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。
6平臺安全運行
6.1合乘規(guī)則
6.2安全功能
6.3運行規(guī)范
6.4安全教育
6.5保險保障
7信息安全保護
7.1信息安全
7.2隱私保護
8安全投訴與事件處置
8.1安全投訴與處置
8.2安全事件與處置
8.3安全事件協(xié)助調證
9應急管理
9.1應急預案
9.2應急演練
10安全運行達標評價
10.1平臺公司應每年組織開展安全運行達標評價,或委托第三方開展安全運行達標評價。
10.2安全運行達標評價內容如下:
a)安全管理制度建設與實踐情況;
b)安全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情況;
c)用戶注冊與停止服務機制設定與執(zhí)行情況;d)合乘規(guī)則設定與執(zhí)行情況;
e)安全功能情況;
f)運行規(guī)范性情況;
g)安全教育情況;
h)保險保障情況;
i)信息安全情況;
j)隱私保護情況;
k)安全投訴/事件處置情況;
l)應急管理情況;
m)協(xié)助調證情況。
10.3平臺公司安全運行達標評價應符合附錄A要求。
來源:中國交通運輸協(xié)會
《私人小客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公司安全運行技術規(guī)范》團體標準其實就是順風車安全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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